1.招标条件
宝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扩建工程(二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扩建工程(二次)2.2采购编号:BFZC2016-BG-015
2.3建设地点:宝丰县城西
2.4资金来源:财政
2.5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见施工图纸(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3.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报名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2)报名时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至今的社会保险明细证明并现场在网上提供查询结果;3)、投标人应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4.投标报名
4.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身份证、专职安全员证书、施工员证书、质量员证书、材料员证书、造价员证书以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至今的社会保险明细证明、项目经理2015年1月以来已完成300万以上类似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报告原件且网上可查)。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另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4.2报名时间:2016年 7 月 20日-- 2016年7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
4.3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16年 8月5日---2016年 8月11日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9:00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37557959
地址:宝丰西环路南段路东
代理公司: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 0375-6570621 13323752181联系地址:宝丰县住建局五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