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扎县马克唐镇集中供热三期建设项目所需锅炉及相关辅件设备采购(含安装)已由黄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黄建(2016)1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尖扎县发展和改革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 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01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燃煤热水采暖锅炉 2台;
2.3 技术参数:
1)额定供热量:21MW
2)额定供水温度:130?C
3)额定回水温度:80?C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含安装);
2.5 交货地点:尖扎县马克唐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若是生产商,须具备特种设备(锅炉)制造A级资质;具备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1级;D1、D2类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许可证;
3.3 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4 投标设备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2014和2015年度经过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07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A级资质证书、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1级及D1、D2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产品代理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除备查的原件外)胶装成册,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尖扎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尖扎县 地 址:西宁市建国南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25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马晓龙
电 话:13909732882 电 话:0971-8229373
2016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