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HXGS-2016-LYZC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现状调查及治理方案论证编制,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 35 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辽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 项目名称:辽源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现状调查及治理方案论证编制
2 ) 招标范围: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现状调查及治理方案论证编制
3 )规划 时间:具体进度安排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4 )规划地点: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胜利村三组;
5 ) 服务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6 )采购预算:71.860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编制单位必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 ) 投标文件中还应该提供下列文件:服务项目介绍,设备技术参数,投标人认为对本次投标有利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4 ) 近三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20 日至2016年 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吉明小区 1 号楼304室 )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及复印件 、机构代码证原件 及复印件 ( 如已有三证合一证件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本项目公告期内开具)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3 00元,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 月 8 日 10 时 0 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 会议室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辽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贾德生
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
电话: 158447146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宇
联系地址:辽源市吉明小区 1 号楼304室
电 话:0437- 5087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