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MVR  防腐    ups  过滤器  风机  生态监测  锅炉  布袋  除尘器 

木兰县廉租房硬化路面及污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黑龙江
有效期至: 2016-07-27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7-22 08:3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黑龙江

 注意:发布人未在本站注册,建议优先选择VIP会员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兰县廉租房硬化路面及污水改造工程已经由木兰县发展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16】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内预算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中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廉租房硬化路面及污水改造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木兰县木兰镇廉租住房小区
2.4建设规模:道路硬化总建设面积2240平方米,绿化面积1656.35平方米,铺设彩砖700平方米,修建自行车棚200平方米,维修改造室内排水管线360.72平方米,维修户内楼地面230.88平方米,新建室外排水管线网260米,新建检查井12座。
2.5预算资金:总投资约105万元;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计划工期:2016年 8月15日-2016年11月30日,共计109日历天。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还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本人按照要求参加与本次招标所有相关的活动。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5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人员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4.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1日至 2016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法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证、《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页截图)(外省投标单位提供)、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相应的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及劳动合同原件,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人员社保证明原件(近一年)、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业绩每年各一项(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中标公示及查询网址);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和兴路116号地铁大厦A区2层)进行投标登记,电话:0451-87519583)须携带企业锁进行省级电子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登记信息(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方可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6年7月21日至 2016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购买招标文件。
6.2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3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三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当时,需携带企业锁登陆"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监管信息平台系统"()进行电子信息录入,以便核对本企业工商信息(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拟投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否则所投项目将被否决。投标申请人应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投标人将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内投标企业
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51-51710292-822
传真:0451-84626282
更多>同类招标项目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