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川烟工生[2015]68号、川烟工法[2016]90号批准执行。项目业主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西昌卷烟厂内除尘异味处理系统维修,包括维修和电控元器件更换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2.2实施地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卷烟厂
2.3现场施工工期:10个工作日(停产时间3个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项目实施、技术服务的能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每日9:00--12:00,13:30--17:00时,在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石马巷8号虹鑫大厦四楼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办理报名手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 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
(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注:资料查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4 招标人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投标人按照以上证件要求将资料邮到招标文件领取处(具体请电话咨询招标代理机构),使用邮购方式参与方在开标或招标方需求时提供证件原件,否则不具备参与项目条件,为无关参与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石马巷8号虹鑫大厦4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西昌市火车站西侧娇子路
邮 编:610042
联系 人: 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4-2920355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石马巷8号虹鑫大厦四楼
传 真:028-8695309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57591-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