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2016年“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外墙保温工程已由吉林省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暖房子”工程建设任务的函》(吉暖办函【2015】40号)文件批准建设,按照《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松原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项目业主为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墙保温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松原市2016年“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外墙保温工程;
2.2 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7亿元,建筑总面积:约为327万平方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十八个标段;
2.4工程建设地点:松原市市区;
2.5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 10月20日;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省市关于“暖房子”工程相关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外墙保温)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必须具备安全员1人),经过节能培训的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可由具有建筑工程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或持有省厅核发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人员担任。技术工人可由省厅核发的中级以上抹灰工担任。)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工程关于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问题,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3.8本工程分为五十八个标段,报名时无需明确标段,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共同参与人工抓球,确定中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25日至 2016年 7 月2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松原市住建局院内附属三楼) 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或五证合一企业可以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注: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8 月1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吉林油田江南活动中心(松原市锦江大街与松原大路交汇,锦江大街1359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0438-625874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吉庆、成新宇
电话:0431-81808101
2016年 7 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