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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电业局配网综合节能改造物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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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黑龙江哈尔滨市
有效期至: 2016-08-1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7-25 11:5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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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明水县电业局配网综合节能改造物资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编号:THWZ-2016-7000。
2.2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清单详见附件2。

序号

货物名称

1

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代理商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质量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整体分包行为的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批次项目各标段/包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本批次招标投标人需要在商务文件中提交“重法纪、 讲诚信” 承诺函,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二,该承诺书列明投标人禁止从事的各种非正常投标活动,并作为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需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商务部分”的最后部分。同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扫描件,与投标文件电子版放一个U盘提交。文件命名方式为:分标名称+承诺函(例: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承诺函)。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9号4楼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标段发售,具体金额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4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4.4.1请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及招标文件发票,凭保证金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4.4.2投标单位需持购买标书登记表至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汇款单复印件及购买标书登记表传至我公司邮箱thzbsxn@163.com,否则对其影响投标概不负责。购买标书登记表详见附件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上午9:30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上午8:30时至9:30时,地点为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9号4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9:30时。
6.2 开标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9号4楼开标厅)。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嵩山路19号4楼402室
联系人:史宇可
电话/传真:0451-82262304、0451-82262302
邮箱:thzbsxn@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
账 号:562070100100104717
财务联系人及电话:张迪0451-8226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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