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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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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兴泰路(明福街—岳飞街)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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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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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16SG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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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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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市政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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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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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2-510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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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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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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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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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2-257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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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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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6—201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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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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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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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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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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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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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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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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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兴泰路(明福街—岳飞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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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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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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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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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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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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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兴泰路(明福街—岳飞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道路、雨水、污水、照明土建及安装(不含灯杆、灯具、照明电缆、变压器等材料)、电缆沟、交通信号灯土建及电源线安装(不含信号灯材料及安装调试)、绿化换土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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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优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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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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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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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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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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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优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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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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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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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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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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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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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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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旭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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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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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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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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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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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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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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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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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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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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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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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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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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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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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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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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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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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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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玲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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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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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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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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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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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 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