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采油一厂含油污泥处理(减量化)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双河联合站、江河联合站、下二门联合站、魏岗联合站、安棚转油站(采油一厂厂部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埠江镇)。
2.2招标项目规模:采油一厂产生的含水大于80%的含油污泥约2600 m3,具体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量为准。其中,双河联合站约1760 m3,江河联合站约400 m3,下二门联合站约220 m3,魏岗联合站约220 m3,具体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量为准。
2.3计划工期:2016年8月30日-2016年12月15日。
2.4招标范围:采油一厂产生的含水≥80%的含油污泥约2600 m3,包括:污水罐、污水池、晾干池内含油污泥的清理,转运至处理设备现场,并进行脱水、脱油减量化处理,油水分离并处理合格,污水进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污油和污泥交招标方。
2.5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项目招标共一个标段。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或接到招标人书面指令开始至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后通过权威部门检验后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各项检验技术资料为止。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具有固定或移动式规模化处理装置,具备与本项目规模和性质类似项目经验与业绩。
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资信,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3.1.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河南油田相关制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污泥减量化处置指标,污泥:含水≤75%,含油≤3%;
污油:含水≤5%;污水:PH值6——8,含油≤1000mg/L。
5.其他要求
5.1 无HSE违规记录。
5.2 循环污水量小,设备运行能耗低。
6.招标方式
招标人自行组织公开招标。
7.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领取
7.1请有意向公司或单位于 2016 年7月25日至 2016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桐柏县埠江镇采油一厂办公楼303室,持授权委托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7.2本次投标保证金为 0.5 万元人民币,应于2016年8月10日前交至招标人会计核算中心。
7.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8.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办公楼3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地址:河南省桐柏县埠江镇采油一厂
联系人:苏泉
电话:0377-63843144 电子邮箱:jhk_sq@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