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已由长公联字【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节能改造建筑面积约43.3118万平方米,共98栋(结算时以实际粘贴面积为准)。
2.2招标范围:“暖房子”工程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情况及人员配备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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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面积 (m2) |
栋数 |
人员配备要求 |
标书款 (元) |
投标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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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节能专项培训的管理人员 (名) |
经节能专项培训的技术工人 (名) |
专职 安全员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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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195 |
11 |
3 |
11 |
2 |
1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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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2350 |
9 |
3 |
9 |
2 |
1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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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2621 |
18 |
3 |
18 |
2 |
1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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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3762 |
16 |
3 |
16 |
2 |
1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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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3664 |
12 |
3 |
12 |
2 |
1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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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5098 |
11 |
3 |
11 |
2 |
1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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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8169 |
13 |
3 |
13 |
2 |
1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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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 |
3 |
8 |
2 |
1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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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省、市关于“暖房子”工程相关要求的合格工程。
2.6此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外墙保温专业),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企业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外墙保温专业)的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其他人员须按吉建招[2013]5号及吉建管[2015]31 号文件要求,每2万平方米配1名经过节能专项培训的管理人员(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或持有省建设厅核发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人员),每个栋号配1名经过节能专项培训的技术工人(或省建设厅核发的中级以上抹灰工),每标段配2名专职安全员,每标段人员数量要求见本章2.3附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亏损;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6】1号)。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注:长春市绿园区2016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共划分为8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针对其中的3个标段进行报名并投标,不允许兼中,长春市区内的暖房子所有标段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或部分重复的单位不得重复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2日,每日9:00——11:3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投标单位报名后,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标段,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期的第二天16:00分,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一份拟投入每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名单,后附人员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方便录入,人员汇总名单须另提供一份电子版(excel形式)。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6年8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晶
电 话:0431-8967926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402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89302155/8930218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杜仲秋、韩亚男、孙高超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