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智能输油变频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 ||||||||||||||||||||||||||
| 项目编号 | 2016-0149113-DQYT-0010669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智能输油变频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位于陕西省定边县、宁夏盐池县,下设麻南、麻北、冯地坑、堡子湾、马东、马西、麻西等7个采油作业区、1个集输大队和1个生产保障大队。为保证第五采油厂罗一区块节能示范区建设正常开展,需对部分输油泵控制系统进行智能输油变频系统装置改造。 2.2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输油泵控制系统进行智能输油变频系统装置改造,通过安装智能输油变频系统装置,杜绝闸阀节流,实现平稳输油,降低能耗,实现电耗实时计量。对第五采油厂罗一区块11个站点配套安装智能输油变频系统装置。 2.3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第五采油厂所属生产区域,地理位置在陕西定边县和宁夏盐池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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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2承诺遵守并执行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场施工服从采油五厂安全管理要求。 3.3近三年(2013年01月01日-2015年12月31日)从事过控制柜或变频器安装等相关服务; 3.4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若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会被否决。 3.5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8月01日 16时3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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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凤城九路与明光路交叉口),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95元(含增值税),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且不接收汇款,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付款单位得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4 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大厦7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 5.2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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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