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节能评估。
(二)招标编号:JCZB01-FW20160715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明姜镇。
(五)批准文件:晋发改备案[2015]254号。
二、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一)招标范围: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编制,以及节能评估报告审核所需的全部程序、文件、相关资料、服务,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批复文件。
(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且具有从事化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咨询的乙级及以上资质(需在山西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管理目录内);
(三)投标人近3年内须具同类项目节能评估服务业绩;
(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五年内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复印件贰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含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节能评估服务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及报告通过审核的证明为准)。
备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五、投标人报名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6日—2016年8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楼15层1505室(太原市南中环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南角)。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另行通知。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57-6621905
招标代理: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
联 系 人:韩少华
联系电话:0351-7091311
传 真:0351-7091311
邮 箱:JCZBDL05@163.com
开 户 名 称: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
行 号:104161003822
账 号:14547808226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