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
1、采购编号:西采中201607-09号
2、项目名称:西华县污水处理中心总磷自动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内容:西华县污水处理中心总磷自动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3、本项目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
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5、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经销授权书。
6、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说明: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报名时间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班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16:30分。
5、开标地点: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财政局7楼)
采购方联系人: 王主任 电话:15290038999
发售标书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0394—2543831
注:拟投标人须与采购人联系勘踏现场后,凭采购方证明方可到采购中心领售谈判文件。
1、采购编号:西采中201607-09号
2、项目名称:西华县污水处理中心总磷自动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内容:西华县污水处理中心总磷自动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招标控制价 |
|
总磷自动监控设备 |
2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25万元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3、本项目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
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5、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经销授权书。
6、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说明: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报名时间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班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16:30分。
5、开标地点:西华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财政局7楼)
采购方联系人: 王主任 电话:15290038999
发售标书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0394—2543831
注:拟投标人须与采购人联系勘踏现场后,凭采购方证明方可到采购中心领售谈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