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1、2号2×145MW机组SCR备用层催化剂及配套吹灰器安装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
2.2项目名称: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1、2号2×145MW机组SCR备用层催化剂及配套吹灰器安装项目
2.3工程概况: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1、2号(2×145MW)机组锅炉采用SG-420/13.7-M417型超高压、中间储仓式煤粉锅炉。锅炉脱硝系统采用LNB+SCR脱硝工艺,于2014年11月投入运行。
2.4招标范围:备用层催化剂(1912×974×1445mm,共88件)及催化剂密封的安装,包括配套蒸汽吹灰器(上海克莱德PSAT-D型)4台,声波吹灰器(瑞典可康IKT230/170型)8台及热对现有1、2机组脱硝装置进行增容改造。改造方式为在原预留备用层催化剂位置增加1层新催化剂,并配套安装备用层催化剂蒸汽吹灰器及声波吹灰器。包括1、2号机组控设备的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以评委审查为准,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
3.1投标人的营业范围应包括机电设备安装等相关项目,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备125MW以上级别机组催化剂安装工程的优良业绩不低于2台(机组)。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投标人需在项目开标前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收资及现场勘查,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注: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予以通报,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止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在邮件中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
4.2投标人发送邮件进行报名后需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待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回复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户名: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东城支行;账号:1608092209200069195)。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叁佰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7)2652232(商务) (0537)2652239(技术)
招标代理: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经理
电 话:15563759125
邮 箱:lrzbjnf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