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练江河污水截流工程项目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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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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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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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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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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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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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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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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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江河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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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顶山路至铜山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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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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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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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设D1000污水管道,具体以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及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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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大道至盘龙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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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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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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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设D1000污水管道,具体以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及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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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
3.5 投标单位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须具备 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7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7月27 日至8月 2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 00 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预定招标文件。(报名需携带的原件有: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查);总监理注册证、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局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的审计报告、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含图纸等),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等一切资料及信息及时关注《驻马店建设信息网》(www.zmdjsw.gov.cn)招标公告栏中自行查阅。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天中山大道北段
联系人:杨 工
电 话: 0396-2612561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齐 工
电 话:13569465737
备案情况:已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