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 WZ20160728-0801-1166-B1
2.项目内容:2016年0801区采框架协议集中招标(公开,南化公司双氧水)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2.项目内容:2016年0801区采框架协议集中招标(公开,南化公司双氧水)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双氧水\≥27.5% 合格品 散装 | 5000.0 | 吨 |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07月31日,南化公司动力部污水处理车间;储罐容量30吨,提前2天通知送货,每批送货25吨,补库周期5天左右。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具备易制爆化学品经营资质,省内企业具有“江苏省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资质(提供截图)。
6.2 危化品运输资质有效(自有运输资质或委托运输公司,委托运输公司需提供运输协议),且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有效(生产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中间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6.3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执行GB 1616-2014标准27.5%含量合格品指标的质量检验报告。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7月27日17时至2016年08月0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09:30时
15.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08月18日09:30时前与舒春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有勇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7.投标说明:一、投标说明: 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须提前发邮件至南京招标中心wzshucj@sinopec.com,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4、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3包分别密封。各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其中U盘数量一个,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正本和技术标文件正本,报价料表(如需要))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格式电子版,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shucj@sinopec.com邮箱。】 二、重要商务条款: 1.中标后,供应商应配合需求单位尽快签订框架协议,半月内完成签约物流商“危险品货车通行证”的办理,办证车辆不少于2辆,并做好及时更换确保有效。 2.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17%增值税发票,需求单位办理入库报销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3.HSE要求:中标人须确保在购销、加工、包装、存储、运输等过程中遵守HSE(安全、环保、健康)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安全、环保、健康)的相关要求,标的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前的所有安全、环保、健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供货:需求单位提前两天电话并邮件(或短信)通知供应商送货,如供应商确认送货后延期到货的,迟到一天扣除货款5000元,迟到两天的终止框架协议,并上报总部。 5.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解除协议。如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取消该标的物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6.交货期为招标结果公布后的次月,根据需求企业的要求交货。三、最高限价:1200元/吨。
18.其他重要要求:投标前必须联系需求单位,详细了解供应、物流等存在的特殊要求。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候选人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
19.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舒春疆
电话:025-86486184
电子邮箱:wzshucj@sinopec.com
联系人:王有勇
电话:13913852647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具备易制爆化学品经营资质,省内企业具有“江苏省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资质(提供截图)。
6.2 危化品运输资质有效(自有运输资质或委托运输公司,委托运输公司需提供运输协议),且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有效(生产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中间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6.3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执行GB 1616-2014标准27.5%含量合格品指标的质量检验报告。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7月27日17时至2016年08月0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09:30时
15.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08月18日09:30时前与舒春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有勇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7.投标说明:一、投标说明: 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须提前发邮件至南京招标中心wzshucj@sinopec.com,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4、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3包分别密封。各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其中U盘数量一个,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正本和技术标文件正本,报价料表(如需要))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格式电子版,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shucj@sinopec.com邮箱。】 二、重要商务条款: 1.中标后,供应商应配合需求单位尽快签订框架协议,半月内完成签约物流商“危险品货车通行证”的办理,办证车辆不少于2辆,并做好及时更换确保有效。 2.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17%增值税发票,需求单位办理入库报销发票后,6个月内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3.HSE要求:中标人须确保在购销、加工、包装、存储、运输等过程中遵守HSE(安全、环保、健康)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安全、环保、健康)的相关要求,标的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前的所有安全、环保、健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供货:需求单位提前两天电话并邮件(或短信)通知供应商送货,如供应商确认送货后延期到货的,迟到一天扣除货款5000元,迟到两天的终止框架协议,并上报总部。 5.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解除协议。如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取消该标的物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6.交货期为招标结果公布后的次月,根据需求企业的要求交货。三、最高限价:1200元/吨。
18.其他重要要求:投标前必须联系需求单位,详细了解供应、物流等存在的特殊要求。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候选人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
19.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舒春疆
电话:025-86486184
电子邮箱:wzshucj@sinopec.com
联系人:王有勇
电话:13913852647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