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通州区张家湾镇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站EPC总承包及委托运营项目已由通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州区张家湾镇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项目(含项目EPC总承包、委托运营招标)招标公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通州区张家湾镇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项目(含项目EPC总承包、委托运营招标)共建设5个污水处理厂站,概况如下表。
序号 厂站名称 建设地点 计划工期 建设内容
一 上马头村+张辛庄村过渡性污水处理设施 京塘路与宋梁路交叉口附近 90天 新建一座1000t/d的污水处理站。
二 小沿河过渡性污水处理设施 小沿河西端 新建一座1000t/d的污水处理站。
三 北凉运沟过渡性污水处理设施 北凉运沟河西端 新建一座1000t/d的污水处理站。
四 玉带河过渡性污水处理设施 玉带河与萧太后河交叉口附近 新建一座1000t/d的污水处理站。
五 马营桥过渡性污水处理设施 马营桥西侧附近 新建一座500t/d的污水处理站。
(2)招标范围
通州区张家湾镇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项目(含项目EPC总承包、委托运营招标),招标范围包括:①EPC总承包部分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且不限于立项配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组织、设备调试、工程调试运行、竣工试验、试运行考核、操作指导培训及工程相关技术检验(检测)(若需要)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站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②委托运营部分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为方便项目后期运营,招标人原则上将本项目的委托运营工作委托给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方,但政府方保有将项目委托运营工作授予其他运营商的权利,届时EPC工程总承包方应服从政府的相关决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水污染工程)专项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3.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需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需为投标单位正式聘用人员,职业资格为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之一。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上述第3.2条,3.3条和3.4条需至少有联合体成员一方满足;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线购买:官方网址www.e-bidding.org国信阳光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简称:国信阳光),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 —> 查看最新招标项目 —> 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 耐心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 —> 下载招标文件。
国信阳光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6-573-583(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若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名。
购买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6 年8月2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同时下发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7日 9 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电 话:13720096314 13720096267
联 系 人:张先生、 孙女士
邮 箱:402913223@qq.com 2056611468@qq.com
开户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 7112510182600083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