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技术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
远红外线辐射定向吸热技术服务:包工、包料现场喷涂,共计对生产现场17台锅炉加热炉进行远红外线定向吸热技术服务。节气33.52×104Nm3,年节煤10t,折合标煤455.14tce。
2.3服务地点:陕西省定边县、吴起县、志丹县、靖边县;宁夏自治区盐池县。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
2.5项目最高限价:80.7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在近三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违法行为。
3.3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7至2016年8月2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855号美德亨大厦1903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上午9:30递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壹万伍仟元整(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 上午 9:3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
联 系 人:杨孝刚
电 话:1520951616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 政 编 码:710065
联 系 人:雷双标
联 系 电 话:0951-8681289、18092826750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2016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