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简介
1.1 项目概况:
中广核湖南桂阳青兰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境内,与永兴县、耒阳县和常宁市交界。风电场场址区域呈不规则形状,东西宽约4.9km,南北长约4.3km,场址总面积约19.1km2,海拔高度在420m——610m之间。风机主要布置于三条南北走向的山脊上。风电场场址距南面的桂阳县公路里程为65.0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东侧有京珠高速G4和国道G107,南侧有省道S322和省道S214,西侧有岳临高速S61。
风电场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50MW,拟建一座110kV升压站。每台风电机组配置一台箱式变电站。
1.2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1.3工程招标范围:中广核湖南桂阳青兰一期风电场环保绿化生态恢复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2.3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的风电场绿化或两个及以上市政园林绿化的业绩。
2.4项目经理:工作服务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下列时间地点凭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购买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购买地点: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731室 )
联系人:苏旭
电话:010-68945753
传真:010-68940233
Email:sux@biddingcitic.com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10:00时
5、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马连道西客站南广场东侧大方饭店二层第七会议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8、保密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负有保密责任,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