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600MW机组电除尘器电源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研究与工程示范(EPC)项目 ”招标人为神华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CSIE16023733。
2.项目概况
(本研究与示范项目招标范围:#3机组600MW机组电除尘器电源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研究与工程示范,包括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试验、调试、试运、验收等(详细内容见技术方案或技术协议))
项目的研究范围:
保持除尘器本体原设计不进行改动的前提下,采用新型电除尘电源技术,提高粉尘荷电效率,增大驱进速度,避免火花放电,抑制反电晕,减少二次扬尘,以大幅度提高除尘效率,同时大幅度节能,而且极大程度消除电腐蚀使除尘器本体长期高效稳定运行延长使用寿命。
项目的具体研究内容:
1电除尘电源特性是影响电除尘除尘效果和能耗的主要因素及本项目所采用的新型电除尘电源除尘提效和节能的理论依据。
2新型电除尘电源在工作时,火花放电以下临界区内的控制方式,分析临界区对电除尘节能、减排的影响。
3新型电除尘电源的工作原理及关键技术,分析与其它电除尘电源的对比优势。
4重点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荷电效率:场强和空间自由离子密度对荷电效率的影响并量化;
(2)驱进速度;
(3)反电晕;
(4)火花放电导致的二次扬尘;
(5)非断电或降压振打方式对二次扬尘的抑制;
(6)火花放电本身导致的放电损耗;
(7)火花放电导致的除尘效率衰减和本体使用寿命的短缩;
(8)“临界区”和“除尘最佳工作区”的定义与本质分析。
计划工期:本工程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20日(暂定)
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法人正式通知为准。
投标方必须保证本项目按上述技术要求与性能指标顺利完成,完成研究时间符合如下的中间关键环节和最终的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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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研究内容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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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源节能增效项目勘测及设计,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编制 |
签订合同后1个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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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方案确定以及保护、控制逻辑设计、试验方案、试验报告编制,初步确定各参数。 |
项目开工前3个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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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及采购设备和分包外购的备件应到达招标方施工现场并进行联合验收; |
项目开工前1个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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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成三号机组设备安装、逻辑修改和调试,并投入运行 |
项目开工后1个月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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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三号机组设备完善、测试、验收、总结等 |
项目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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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编制研究成果报告,项目验收评审技术资料 |
项目完成后12个月内完成 |
3.1 投标人资质和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是从事电气专业优化、工业控制和新能源领域研究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和相关企业等研究单位,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研究课题,具备完善的开发研究设备、研究手段和研究队伍。投标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得有骗取、取消中标资格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必须为盈利单位。
3.2项目(课题)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电气专业优化、工业控制和新能源领域相关研究10年以上,对除尘器电源优化专业领域有充分的了解,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或大型企业的研究课题,并担任课题负责人等。
3.3投标人科研状况和相关业绩
3.3.1投标方产品应在国内临界脉冲电除尘电源改造有实施案例。投标方需保证委派至少一名具有十年以上项目实施经验的工程师全程参与600MW机组电除尘器电源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的实施(提交工程师详细简历);且其要了解国内机组运行特点,有一定的国内国外机组实施经验,并参与过多台国内外机组的电除尘器电源改造的实施工作。
3.3.2、投标人必须具有300MW以上火力发电厂临界脉冲电除尘电源改造成功业绩,(即:改造后,全工况下电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值≤15mg/Nm3,最高达到13mg/Nm3,在满足以上减排指标的前提下,节能30%以上)以合同和验收报告为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a)网上登陆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b)在第一步完成后,请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房间进行原件审核。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以及贵公司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和合同等资料原件。
(c)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可不携带,其它资料按公告要求携带。
(d)常见问题处理办法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左侧“注册用户须知”栏 “供应商注册等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网上购标: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登陆投标单位账号, 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资料扫描上传提交购标申请(咨询电话:010-57336333),由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审核周期为2个工作日。
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在神华招标网投标人客户端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网银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购标发票将在开标现场发放,或随后由专人联系投标人领取或邮寄。
(2)现场购标:
投标人需持: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 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室售标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8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45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10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将投标文件派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6. 关于网上购标及电子支付
为了降低投标单位的投标成本,我公司已开通了招标文件费电子支付功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a)请登录神华招标网(网址见下),进行供应商登录后,上传本条4)款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报名材料可压缩上传),并提交购标申请;
(b)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在IBS投标人客户端使用企业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购标发票将在开标现场发放,或在发票开具后短信通知领取/邮寄。
(c)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i)神华招标登录网址为: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或http://www.shil.com.cn,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ii)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iii)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注册及网银电子支付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58131370,58134668。
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关于投标保证金应列明如下内容:
为了加快投标保证金清退,请投标人采用电子支付功能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流程如下:
1、投标人需通过IBS2.0系统进行企业网银电子支付投标保证金,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
电子支付的具体操作步骤,请投标人登陆神华招标网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或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
2、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指定帐号。
3、开标时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网银支付完成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退还投标保证金授权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登陆神华招标网下载)填写后一同递交。
4、投标人如采用网银电子支付以外的其他支付方式的,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申请中需列明无法采用网银电子支付的理由和承诺开通网银电子支付手续办理的时间。否则不予接受。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福贵
电话:0912-855157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2室
邮编:100007
联系人:王铨、李建
电话: 010-58134662、57336312
(如电话暂时无法接听,请发邮件进行咨询,我们将尽快回复)
传真:010-57339287
信箱:wangquan@shenhua.cc
投标人如需提问问题请发word版文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标题需要:招标编号+标包号+投标人名称。(注:因信箱自动识别垃圾邮件,如不按上述要求发邮件,导致被默认垃圾邮件,我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016年7 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