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高184等9个井场及2016年川庆钻井泥浆池治理项目,开展泥浆池治理工作,按照《第三采油厂标准化井场建设、泥浆池无害化治理交底手册》中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向项目组提交验收申请,由项目组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以《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2015年钻井系统工程、措施作业工程、物探工程技术服务标准化造价指标汇编》为计费依据。
2.2 主要内容:
2.2.1 第三采油厂志丹县境内高184等9个井场及2016年川庆钻井泥浆池治理,计划投资预算92万元,招1家泥浆池治理公司;
2.2.2 必须严格《第三采油厂标准化井场建设、泥浆池无害化治理交底手册》进行泥浆池无害化治理,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出具属地环保部门下发的泥浆池监测报告、验收函,方可结算。
2.3 服务地点:第三采油厂建设项目现场。
2.4 服务方式:加药,搅拌,固化,填埋,平整。
2.5 治理期限:自完井后30天。 最终结算金额以项目实际产生的工作量及甲方相关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3近三年(2013至今)具备泥浆池无害化治理业绩,近三年(2013至今)社会信誉良好,近两年(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8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月27日至2016年 8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到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855号美德亨大厦1903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只接受银联刷卡业务,不受理现金购买,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缴纳。
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5.4.1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 “GXTC-1657331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2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 开标
| 招标人: | 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8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
| 开标地点: | 宁夏银川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成长大厦21层 |
| 邮编: | 710067 |
| 联系人: | 贾皓 |
| 传真: | 029-85239977 |
| 电话: | 0951-8681289 |
| 电子邮件: | gxzbsxcq3@163.com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
| 账户名: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 账号: | 7252 2101 8260 0132 0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