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沈阳市仁爱老年公寓的委托,对其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地址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孤石路231号,供热总面积1700平方米,原采用一台0.23MW燃煤热水锅炉供热,现改用空气源热泵供热,极寒天气可另选择辅助加热设备,满足国家规定的关于老年公寓的取暖标准。
2、资金来源:自筹及政府补贴。
3、项目名称:沈阳市仁爱老年公寓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计、制造、采购、包装、仓储、运输、吊装、安装、校验、调试、土建施工、售后培训、售后维保及原设备拆除等(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0日(日历日)竣工投产。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形式为现金、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网银,不接受承兑汇票和保函。
8、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空气源热泵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质量、环境
、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4、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主要设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8、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相关证书。本项目的投标人如果不具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如果需要),中标后,应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的相关设计及安装工作分包完成。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以供招标方检查确认。
9、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
(1)时间:自2016年7月28日起至2016年8月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将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③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投标的)
④设备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⑤设备制造商的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⑥本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10、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7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6年8月17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第一会议室
地址: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人员出席开标会议。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仁爱老年公寓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24-23393231
电子邮箱:lngczbgs@qq.com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 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