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克什克什克腾利和热电厂2×2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新建工程3×130t/h锅炉空压机房系统采购招标公告,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法人为克什克腾旗立和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现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克什克什克腾利和热电厂2×2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新建工程3×130t/h锅炉空压机房系统采购;
2、招标单位:克什克腾旗立和热电有限公司;
3、交货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立和热电有限公司;
4、采购规模:详见图纸、技术文件;
5、资金来源:自筹;
6、交货时间:具体按合同约定,需在设备到场前15天通知建设单位。
7、招标范围:克什克什克腾利和热电厂2×25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新建工程3×130t/h锅炉空压机房系统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及其它服务。具体为图纸、技术文件及清单等相关资料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8、厂址条件:本项目厂址位于经棚镇南侧,经棚镇工业区中部,占地面积约9.4公顷。距镇中心2km,集通铁路南侧15km,庆国变电所在厂址北侧4km,碧柳河在厂址南侧,北距呼海省际大通道1km,厂址区域海拔标高983.00m,位于镇主导风向下风向。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
9、质量标准:验收合格达到国家标准;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明: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本资格声明。
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非法分包。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6:30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2、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6:30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加州花园67-10-6门)
招标文件(图纸技术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8日上午9:00时。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什克腾旗立和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联 系 人:季权
电 话:15174818877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三座814
邮 政 编 码: 100005
联 系 人: 杨超
电 话: 010-65180650 13889265373
传 真: 010-65180650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