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要求
1、过载保护:按GB4706.17检测方法执行;
2、接地电阻检测:按GB4706.17检测方法执行。
3、环境温度:-10℃——45℃
4、使用寿命(年):≥ 10
5、噪音:生化处理机运转时,在自由声场中,在距离处理设备1m处,整体噪音应小于等于 65 dB(A)
6、需提供微生物菌种抗药性及稳定性相关检测报告,采购设备需为节能型,该设备必须具备挤压功能 , 处理一公斤有机垃圾能耗不能高于0.05kwh 。
7、提供废气报告、废水报告、噪音报告、有机肥报告、有机垃圾处理机整机检测报告 。
8、在昆山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
9 、国家级项目中标通知书(为确保设备的先进性及稳定性,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一项国家级中标案例的中标通知书,如厂家未提供中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要求
1 、 各投标人必须通过昆山市政府采购网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
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 不得分。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 CA 证书(并输入正确解锁密码,密码错误超过 10 次或时间超过 15 分钟的作无效标处理),否则为无效标处理。开标时以网上电子评标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停电等),经投标单位一致同意后,可采用线下评标。
2 、询价文件的递交
2.1 、询价响应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11日09:30 (北京时间)
询价响应网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10日09:00 (北京时间)
(网上文件及纸质文件均需提供,若有任何一种文件未提供,做无效标处理。过时送达、提交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17:00(北京时间)
2.2 、文件发售信息
售价:本套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交款方式:纸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当场现金交纳。
3 、询价响应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昆山市黄河南路 218 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接收人: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响应网上文件提交地址:昆山市政府采购网
4 、响应报价要求:
(1) 、报价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2) 、报价响应包括全部设备、安装费、调试费、人工、包装、运输、装卸、运费、采购单位指定部门的检测费用、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3) 、如供应商响应成交,应在签订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成交金额的6‰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4)、本次招标预算为:人民币32万元整
5、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 、采购货物的交货地点:昆山市张浦镇大市村村民委员会指定地点。
(2) 、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3) 、采购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招标人 有权对中标单位的成品及原辅材料随时作随机抽查进行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次货物无条件退场。确保供货期内合格产品供货,如不能提供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且终止采购合同。
(4) 、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价的50%,余款在2017年年底前付清。
(5)、质保期: 质保期二年,免费提供各种维修服务,质保期满后,八年内继续提供维护服务,箱体等不易损件继续免费维护,风机等易损件仅收取材料与配件的成本费。所有服务四小时内响应,十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内完成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设备,双方协商解决。
投标文档结构表
开标一览表
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的不得中标。
项目投标报价表
KSXJ2016-X-012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上述报价中包含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6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中标。
三、其他
1.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合格性评审程序的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合格性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和评价。
3. 评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经评委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项条款内容不合格的,评委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合格原因。
4. 评委小组人数在3人以上(含3人)单数。如在某一条款评审内容中,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的,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一项条款是否合格。评审内容中有内容评委一致认为不合格的,则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且不具备中标资格。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相同且均最低的,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在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候选人。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5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1日09:30时(投标单位需携带CA前往开标地点,若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未到达,则做无效标处理。)
6 、开标地点: 昆山市黄河南路 218 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7 、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需于7个工作日内经昆山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加盖备案章。
8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帐号(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7323210182800080927 开户行:中信银行昆山支行)
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
9 、采购人 : 昆山市张浦镇大市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 人:徐志平 联系电话:57256586
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民新路139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传真:0512-50170418/50170348
联系人:陶丽清 罗诚
11 、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www.zfcg.suzhou.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