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崔各庄乡管范围内、15个社会单位的垃圾清运、垃圾周转站管理及垃圾减量监管
2.项目地点:崔各庄乡
3.项目规模:崔各庄乡管范围
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5.服务期:1年
6.服务内容:崔各庄乡管范围内垃圾清运、垃圾周转站管理及垃圾减量监管小广告清理、15个社会单位垃圾清运
二、招标人
1.招标人名称:崔各庄乡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2.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
3.招标人联系人:赵立国
三、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5室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鎏
4.电 话: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并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垃圾清运、垃圾周转站管理及垃圾减量监管小广告清理的类似项目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7月29日 09时 00分至2016年 08月 02日16时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5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08月 18日 13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5室;
开标时间:2016年 08月 18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5室;
七、现场报名时须由本项目被授权人携带如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鎏
联系人电话:13661222223
传真:010-68547731
九、注意事项:本工程投标相关事宜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