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AB201608010106
2、项目名称:辽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节能评估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序号 1
标包名称 辽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节能评估
采购数量 1
计量单位 项
注:中标后需要与现场签订技术协议。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含税
3.2.4、服务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 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服务时间:366天
3.2.6、服务地:辽宁省鞍山市
3.2.7、付款方式描述:具体付款方式,详见商务附件。
3.2.8、 中标原则:综合评估法
3.2.9、注意事项
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 权利,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 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须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本次 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近三年节能评估报告的业绩(合同至少一份)。
4.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 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 网上传资质文件:按招标要求提供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 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2 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交项目方案说明。
4.2.3 资质证明文件将原件资质拍照后上传或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 公章扫描后上传,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能提供资质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废 标。对首次参与鞍钢招投标的供方必须先注册,申请用户名后方可进行网上投 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合格 后,方可参与评标。
6.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6.1报名时间2016-08-01 16:00:00至2016-08-12 08:30:00,登录鞍钢集团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报名。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鞍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人: 梁凯铭
电 话:0412-6725228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114033
联系人:张庆山
电 话:0412-6736662
网 址:http://bid.ansteel.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鞍钢支行
账 号:21001630504052504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