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垃圾分类
采购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垃圾分类,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3. 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清洁服务或保洁服务; 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朝阳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 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6. 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7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C座1003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C座1003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C座1003
七、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琳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792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松榆里43号楼
联系方式:刘 科 010-873818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晓琳 010-8227927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华展公寓C座10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