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MVR  防腐    ups  过滤器  风机  生态监测  锅炉  布袋   

砚山县八嘎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有效期至: 2016-08-17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8-01 09:5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注意:发布人未在本站注册,建议优先选择VIP会员
详细说明

 

砚山县八嘎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已经砚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砚山县八嘎卫生院的委托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编号:YSJYZC(竞)2016-111,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砚山县八嘎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YSJYZC (竞)2016-11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代理机构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
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预算
18 万元
报名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磋商文件索取方式
现场索取,磋商文件费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0876-3132929
标书递交方式
专人送至指定投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磋商响应文件请按时递交,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付款方式及期限
工程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总款额的95%,其余5%在验收之日起使用一年(365个日历天)经检验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采购人和中选人在合同中约定)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时限要求
报名及文件索取时间
请于2016年81日至85日17:30时止。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8月17日下午15:00时止
开标时间
2016 8月17日下午15:00时
保证金交
款时间
2016 81日至2016年
8 月16日上午11:00时止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本项目污水处理的土建、管线、电气的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安装完毕后的清水、污水调试、人员培训等并验收合格。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投标费
用说明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代理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由中标方承担。
投标人资
格要求
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必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中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2.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时提
交资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环保工程等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需提供新证)(原件)
2.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原件)
4. 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上资料的证件(原件)及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
投标文
件要求
1. 磋商响应文件为一式四份,正一份,副本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 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并注明“磋商响应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递交至指定地点。
产品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保证金要求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1. 用公司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交入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以电话告知的形式确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保证金专户
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砚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2506062529021951020
联系电话:0876-3132929
2. 供应商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按要求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定标说明
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采购人:砚山县八嘎卫生院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1528865906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全女士
联系电话: 15769843487
电话:0876—2622259 传真:0876—2195868
报名联系人:龙飞 联系电话:18388660065
2016 年8月1日
更多>同类招标项目
网站首页  |  版权声明  |  中节能周边  |  中节能样板间  |  中节能相册户型  |  联系方式  |  中节能相册  |  中节能动态  |  中节能科技园价值体系  |  中节能科技园介绍  |  2019第二十届中国环博会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4016788号-9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