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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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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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炭素厂一组装新增一台残极抛丸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合同签订后80天 |
项目现场 |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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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炭素厂一组装新增1台甩链清理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合同签订后30天,并安装完毕 |
项目现场 |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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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一电解厂母线提升机改造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合同签订后30天 |
项目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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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电解厂烘槽电源箱及墙壁电源改造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合同签订后30天 |
项目现场 |
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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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解烟气余热利用项目(结转)-供热循环泵变频改造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合同签订后30天 |
项目现场 |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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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解烟气余热利用项目(结转)—板式换热器购置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合同生效后35日内 |
项目现场 |
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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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量管理部炭素检测除尘系统技术改造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合同签订后45 天 |
项目现场 |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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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营销采购中心一期成品库32吨龙门吊大修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合同签订后40天 |
项目现场 |
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的资产净值不少于投标金额;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
6)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生产、销售、安装的相应资质(如需);
7)具有本次招标货源组织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能力;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队伍;
8)具有行业同类设备正常运行的良好业绩(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包一须具有近三年来在铝电解企业销售六台以上的业绩;包八须具备起重设备改造维修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出示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9起至2016年8月2日每日09:0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青铝宾馆会议室
具体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km处中铝青海分公司生活区青铝宾馆
8、购买招标文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29层
邮 编:100055
公司网址:www.xhtc.com.cn
邮箱:syt@xhtc.com.cn
电话:010-63905845 13701108381
联系人:施女士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汇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