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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滨江花苑R10045地块二期市政道路雨污水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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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江苏南通市
有效期至: 2016-08-12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8-02 12:1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江苏 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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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首次和二次报名的单位必须重新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递交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两份,若首次报名的认为第一次报名材料不满足公告要求的或有更改报名情况的,可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补全资料。第二次报名的单位重新网上报名后,于本次公告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资审材料。(首次报名时间为7月11日-7月16日,二次报名时间为7月26-7月30日,第三次报名时间为8月2日-8月7日)
一、苏通滨江花苑R10045地块二期住宅已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招标人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市政道路、雨污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以及招标范围:
(1)投资额:约150万元;
(2)工程地点:南通市开发区苏通路西,乐成路北;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9月1日-2016年11月1日。
(5)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为:苏通滨江花苑R10045地块二期住宅市政道路及雨污水管道。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2.项目负责人资质:[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息核查;
(7)授权委托人、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日——2016年 8月7日。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http://www.ntkfqztb.cn,点击[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六、请申请人于2016年 8月12日14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报名服务台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超过时间未签到,视为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详见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一式两份,招标代理单位有权不接受补充资料)。投标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相对应资料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七、1.根据报名人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银行汇票)。
3.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对投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招标人保留对预审入围的投标单位进行项目经理约谈的权利,约谈时间另行通知,约谈时应携带身份证,项目经理出席。对未参加约谈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4.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确定方式:合格全入围。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
请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及加盖企业法人章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章不可复印或者扫描)。未按要求携带证件的,将被拒绝接收。
(一)、商务标的评定
1.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等于)为无效报价,其余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中最低的单位为第一候选中标单位,若(次低价-最低价)/次低价大于5%,取次低价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
招标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乐成路88号
联系人: 陈亚红 传真:0513-89196777 电话: 0513-89196762
苏通滨江花苑R10045地块二期市政道路雨污水工程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 名 称:苏通滨江花苑R10045地块二期市政道路雨污水工程
招 标 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
日期:2016年6月27日
一、总则
1、鉴于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拟建的 苏通滨江花苑R10045地块二期市政道路雨污水工程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将在附件4说明。
4、本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的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等,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预审。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投资建设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并经招标人考察通过后,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联合体
1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利益冲突
15、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16年8月12日16:00分前 送达至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预审报名处(新开北路宏兴路口南侧) 。联系人: 陈亚红 ,电话: 89196762 ,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7、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正副本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1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8.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褪色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8.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或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中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
20、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通知和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 4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八、附件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相应资料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提供的资料

 

 
1

 

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确认书

 

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和签字

 

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确认书二份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1日起自动失效。

 

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报名人单位)

 

 
6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

 

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1) 劳动合同书;
(2)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 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授权委托书
上述资料缺一不可。

 

 
8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9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①承诺书(附件2);

 

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10

 

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出具日期必须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1

 

企业履约情况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等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12

 

其他材料

 

按资格预审申请书要求提供。

 

 

 
 
备注:1、上述1-13项(除1101213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第1101213项须提交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按照“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要求,结合上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所需材料,一并编码后装订成册,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资审文件未编码的,视为重大偏差,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人视资格审查报名情况必要时将对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综合考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约谈、企业或已完工程实地考察等,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不予入围。

 

4、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附件2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
我公司参加贵方的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活动。现我公司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无在建工程,且无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的规定,或有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那么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我方自愿放弃相应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承 诺 书:
我方参加你方的 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含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职务),并保证自资格预审申请之日起至工程结束(若中标),非因不可抗力影响,不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你方有权取消我方资格预审入围或我方中标资格。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之(七)条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同意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接受处罚。
3、我方严格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在江苏省内无因该办法第六条列举且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处罚决定事项的承包人的不当行为。
4、我方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5、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6、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7、我方保证:如中标,确保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如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未完成施工任务,即可认为我方施工组织不力。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我方主动放弃今后二十四个月内参与你方投标或竞价的资格。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附件4: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位置:南通开发区。
2. 地质与地貌:长江冲积平原
3. 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
4. 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齐备。
二、 工程描述
1、工程名称:苏通滨江花苑R10045地块二期市政道路雨污水工程
2、标段划分及施工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装修工程。
3、建设工期: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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