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海港热电厂1#、2#、3#锅炉吹灰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天保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天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海港热电厂1#、2#、3#锅炉吹灰器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 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海港热电厂1#、2#、3#锅炉吹灰器设备采购项目:
1)海港热电厂1#、2#、3#锅炉安装系统完整的激波吹灰设备。
2)技术要求及施工调试内容详见激波吹灰器技术规范书。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自签订合同后3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电力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吹灰器、或吹灰器销售,或相关电力专业的产品研发、生产、安装、机械设备维修资质。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8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2日至2016年08月08日(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8月02日至2016年08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 至 11时0分,下午14时0分 至 16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308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电力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八路35号
邮政编码: 300461 联系人:刘壮 电话:022-25761333
传真:022-25762294
项目代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左天超(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108
邮政编码: 300200 联系人:李津 电话:28227400
传真: 28227400
日期:2016年08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