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第三采油厂2016年产能建设项目组盐31区前线生产保障点 |
| 项目编号 | 2016-0150451-DQYT-0010845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主要工作量为红井子60人保障点1座(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1套;公寓楼1栋,2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527.43㎡,见图:建-32997/总分目);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消防、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通信、仪表、采暖通风、防腐保温、热工部分 (不含绿化工程)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若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相应调整。 2.2 建设地点:宁夏盐池县。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9月10日,工期110日历天。 |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2.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4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 3.2.5其它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环保、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 3.2.6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安全B证。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8月04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8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
|
| 4.1 具备投标资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请于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九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中登文景大厦701室(联系人:姜博宇 电话:18392992294),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18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且不接受汇款,请携带银联卡。 4.3 招标人不得拒绝潜在投标人。如果招标人拒绝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投诉电话投诉。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4日 08时30分00秒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8:30;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昆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苏里格大厦B508室)《投标保证金原始凭证》并加盖昆仑银行保证金专用章或中国银行西安风景御园支行《保证金余额通知书》; 5.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九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中登文景大厦6楼开标大厅。 | |
| 六. 开标 | |
| 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8:30。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九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中登文景大厦6楼开标大厅 |
|
| 招标人: 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08月24日 08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九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中登文景大厦6楼开标大厅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邮编: 163453 联系人: 姜博宇 传真: 18392992294 电话: 18392992294 电子邮件: jiangboyu@cnpc.com.cn 开户银行: 大庆交通银行龙岗支行 账户名: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36000605018010047903 |
|
|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