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大庆第十采油厂2016年朝阳沟油田含油污泥处理站保运服务已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概况招标范围:针对朝阳沟含油污泥处理站进行设备操作,生产运行控制,机械、电器、仪表设备维修保养,技术支持,人工服务,员工培训,技术、工艺升级等生产服务;按照设备运行周期对设备及时的进行维护及保养;提供保障生产运行过程中处理含油污泥的各种药剂;提供机械、电器、仪表、工艺设备等在维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易损件及配件;提供设备保养所需的各种规格型号的润滑油、油脂及补充或更换导热油炉所需的导热油。以处理的每立方含油污泥单价为计费依据。 2.2计划投资:300万元(不含增值税); 2.3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 2.4实施周期:2016年9月15日至2017年3月31日; 2.5质量目标:合格。 2.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C2016F10037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油田技术服务或环保工程服务、环境保护设备制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8月03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8月09日 16时00分00秒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文件正常出售13664593478),每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218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备注:只刷交通银行卡)。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银行电汇,转账支票。
六。 开标
招标人: 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08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邮编: 163453
联系人: 万磊
传真: 04595394308
电话: 04595394308
电子邮件: wanlei@cnpc.com.cn
开户银行: 大庆交通银行龙岗支行
账户名: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36000605018010047903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