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宁发改投资(2015)53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通县东部新城。
2.2建筑规模:850套壁挂锅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取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同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3.2本地具有售后服务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所需资料,请于2016年8月16日至8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大通县桥头镇八一路298号米兰花园隔壁)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话:0971-2767077
开户银行: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一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272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