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二期预留堆场水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海发改备【 2016 】 18 号,项目业主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建设地点:秦皇岛港东港区煤二期预留堆场内
1.2.2 招标项目规模:煤二期预留堆场水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更换煤二期预留堆场水除尘系统现有管道,更换卸三除尘泵房水泵,更新现有坝基上的喷枪站等设备,对以上涉及到的土建、供电及控制系统进行改造等。总投资约 2240 万元。
1.2.3 计划施工工期:计划总工期 120 日历日。
1.2.4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1.3 招标范围:
煤二期预留堆场水除尘系统改造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监理标段资质要求:具备交通部门批准的水运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 ;
1.4.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交通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建设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1.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4.6 其他: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5 网上报名
有意向的投标人需进行电子认证: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按企业注册通知要求办理。
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种方式:使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认证锁登陆《秦皇岛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www.qhdggzy.gov.cn )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种方式:使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认证锁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6 年 8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8 月 22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 。
1.6 招标文件的下载
投标人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8 月 22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自助服务平台在该交易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 500 元,在开标现场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港路 79 号)三楼开标厅。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6 日 9 : 30 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海滨路 35 号
联系人:李秀伟
联系电话: 0335-30928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 356 号中房大厦 4 楼 416 房间
联系人: 常佳旺
联系电话: 0335-3608786
手机: 13230904419
传真: 0335-3608786
邮 编: 066000
电子邮件: hxzb0335@163.com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3309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