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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2016-2018年度和平镇各行政村垃圾清运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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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浙江湖州市
有效期至: 2016-08-2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8-17 13:4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浙江 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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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采购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内容:
作业范围: 全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包括各行政村(30个)行 政村保洁范围内的垃圾(含生活垃圾、零星建筑垃圾及垃圾桶周边垃圾等。
服务内容 :以上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收集清理并运输至镇政府垃圾中转站,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三 年,合同一年一签,按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如履约情况好,服务好,考核情况好,合同可续签。
采购预算价: 采购一年预算人民币 95 万元,第二年、第三年经费与第一年中标价相同。
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4.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
4.2投标企业具备并满足本项目环卫相关作业车辆:中型自卸式车辆或中型特殊结构车辆(箱式垃圾车)5辆。以上环卫车辆均需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租赁无效。
4.3投标人没有不良信誉记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企业违反有关劳动合同法规,引起重大劳资纠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3.具有其他不良信誉等。
五、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投标本单位环卫车辆的购车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报名时间:2016年 8 月 17 日- 8 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浙江华元工作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 6 年 9 月 13 日14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 6 年 9 月 13 日14时 00 分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玖仟元 整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53289507
注:1. 请务必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
2.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3. 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帐方为有效;
4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主体与投标人主体必须完全一致,保证金必须为针对本项目专门提交,任何前期因其他项目缴纳的保证金都不得转作本项目的保证金。
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 郑 工 电话:0572-6250311 传真:0572-6250311
2.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3.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3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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