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
| 项目编号 | 2016-0152356-DQYT-0011060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庆高新经初设批字[2015]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及装饰、采暖、电气、工艺、道路、电力外网、大门围墙工程。土建及装饰工程:总建筑面积358.96平方米,其中辅房130.9平方米,框架结构,一层;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建筑面积22.06平方米。采暖工程:焊接钢管DN32,82.6米,DN15,70.4米,铸铁散热器柱翼780型98片,高频焊翅散热器4组等。电气工程:配电箱7台,控制箱6台,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4台,各型号电缆582米及配管配线。工艺工程:一体化地埋式生化装置、溶气气浮装置、PAFC溶加药装置。电力外网工程:干式变压器一台,箱式变基础1座,各类电缆276米及配套保护管12米。道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269平方米,砂石路面685平方米。大门围墙工程:铁艺围栏174.71延长米,防护铁丝门11.11平方米; 2.2 项目建设地址: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 开竣工日期: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12月1日,73日历日;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计划投资:285.1749万元; 2.6 招标控制价:262.75万元; 2.7 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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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类似业绩(污水处理工程或雨水泵站工程或污水泵站工程)1项; 3.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数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参加开标会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7投标人未被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中; 3.8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8月22日 16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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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203室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 4.2招标文件(含广联达清单光盘一套)每套售价1100元,售后不退(备注:电汇或刷交通银行卡)。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大写):伍万元(¥: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银行电汇。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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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