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6机组电除尘系统本体改造EPC
2、招标编号:CSIE16054701
3、招标范围:
电除尘器本体的整体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和整体性能保证.本工程包括一、二电场阴极线部分更换,第三、四电场阴极线全部更换,进口气流分布板、阴阳极系统、阴阳极振打系统等深度大修、加装环保智能监视与评估系统、进口流场模拟、气流均布试验等项目,相关系统配合设计、供货、施工,现有相关设备的拆除方案以及拆除施工,场地清理等工作;涉及到整个改造所必须的从现有设备拆除、新建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直到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均为本次EPC承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基础详勘、地基处理、基坑处理(包括降水)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竣工图设计和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设备监造、运输及贮存、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施工方案,相关的原有设备及土建建(构)筑物的拆除的设计工作,临时及过渡工程的建设及拆除改造,新建设备调试,168h试运行,消缺,装置性能保证,电厂运行人员的培训和最终交付商业运行,并提供售后服务等。并且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安装工作及调试工作。具体内容见标书。
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预计#6: 2016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工期为准。
6、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2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 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近3年内具有10套销售、设计、制造应用于100万千瓦及以上等级的相关的设备(干式电除尘业绩),1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6)投标人5年内无经查实的行贿记录;
7)本项目接受分包。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外扩产品)名单及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分包资质要求的各项分包商资质,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投标单位对配套厂商及外扩产品的质量,可靠运行特性负全部责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制造厂代理商投标。
7、资金来源:本项目由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注册不收取费用):按网站要求上传证照扫描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注册审核(审核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没有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必须且单独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审核:①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提交远程购标申请,上传报名审核资料(审核资料需为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并将全部资料放入一个WORD或PDF文档中)。因网上购标申请较多,提交申请后的审核时间通常需要一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截止当日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②携带报名审核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所携带资料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存。
审核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个人身份证、以及逐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其中业绩证明需合同首末页及关键信息页的扫描件、运行业绩需另附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款只接受售卖标书现场交费或网银支付的方式交纳(网银支付流程详见神华招标网),不接受电汇。网银支付必须使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内的网银支付流程支付。如投标人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标书款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支付标书款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缴费完成后,投标人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8.4现场踏勘计划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10:3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舒国铭 电话: 0574-65061182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宁海电厂。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812号宁波开元大酒店5层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邮政编码:315612
联 系 人:李胤鑫
联 系 电 话:0574-65061870
传 真:0574-6506187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联 系 人:徐静
电 话:023-63602726
注册、审核咨询:023-63602651 项目咨询:023-63602602
发票索取:023-63602670 网银付款:010-58131370
电子邮箱:xujinge@shenhua.cc
发票索要:02363602670
公告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二、 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在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及B2B支付功能。神华招标网电子支付支持的银行以支付界面可选择的银行为准。随着工作的推进,支持的银行可能会发生变化,恕不另行通知。目前支持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等。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供应商使用手册》。
注意事项:
(1)、只含有招标文件费的订单,既允许企业网银支付,也允许个人网银支付。
(2)、含有保证金的订单,只允许企业网银支付。
(3)、个人网银支付支持的付款银行与企业网银支付一致(17家银行)。
三、 网银付款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四、 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 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我公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或“中金支付”,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20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投标保证金原则上只能采用电子支付形式,不接受电汇、现金、汇票、支票及保函等其它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使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内的电子支付流程交费。建议于开标前五天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在电子支付方式转账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帐户,开标时只需递交抵扣服务费授权书(单独密封),但需要在自己的神华招标网注册账号内输入保证金的银行退款账号(必须是单位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