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16年鹤壁市淇滨区采购侧装式垃圾车项目
采购编号: CGZB-2016-070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31万元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政府采购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编号:〔2016〕122号
供货期: 详见采购文件
保证金:陆仟元整(小写:6000元整)
联系人(联系电话):杨先生 0392-3372128
联系人(联系电话):赵女士 0392-3268828
联系电话: 0392-3386210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具体采购清单内包含的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分包(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所投车辆的生产制造或销售能力(制造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有制造厂商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开户许可证;
3、响应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公告时间:2016年 08 月 19 日-2016年 08 月 26 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 年 09 月 09 日下午15:30分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楼第 三 开标室
付款方式:采购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总造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满后无息付清。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有)"。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