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
1、项目标段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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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户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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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住宅(测绘) |
约86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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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住宅(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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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住宅(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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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住宅(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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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阳坡元新村地区住宅(测绘) |
约413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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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阳坡元新村地区住宅(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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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阳坡元新村地区住宅(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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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阳坡元新村地区住宅(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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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测绘) |
约2.3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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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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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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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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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住宅(测绘) |
约84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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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住宅(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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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住宅(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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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住宅(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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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测绘) |
约2.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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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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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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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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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南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住宅、非住宅(测绘) |
约387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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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南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住宅、非住宅(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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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南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住宅、非住宅(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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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南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住宅、非住宅(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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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住宅(测绘) |
约76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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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住宅(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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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住宅(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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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住宅(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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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测绘) |
约11.6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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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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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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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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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非住宅(评估造价) |
项目范围内大型机械设备及精密仪器等 |
3、招标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人民政府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自筹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未收到过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5、近三年内有过土地房屋拆迁等相关业绩;
6、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等行为;
7、本工程从业人员需具有专业资格上岗证;
8、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任何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问题,如有违背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发生的费用全部收回;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的各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投标人中标一个标段后,不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
11、资质要求:
(1)测绘单位: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丙级(含)以上资质;
(2)评估单位: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含)以上资质;
(3)拆迁单位: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一级资质;
(4)拆除单位: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5)评估造价单位:投标人须具有具有国家或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B本、身份证(拆除单位需单独提供)
4、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备注: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 9:00 至 2016年8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8月29日 9:00 至 2016年9月2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工业区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602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工业区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602室
联系人:卢倩倩
联系电话:60865355
电子邮件:27612459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