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江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镇江市火车站北广场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 镇发改投资发【2016】248号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勘察、测量及施工图设计公开招标。
二、江苏信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中山西路南,镇江火车站北侧
2、工程规模:地下室工程包括地下停车场、地下交通换乘空间、公共商业区、行人通道,地上工程包括公交场站、广场绿化、道路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3、工程估算价:约230万元
4、工期要求:47个日历天
(1) 勘察、测量10个日历天内完成;
(2)提交方案优化设计文件7个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文件30个日历天完成(待方案报批确认后且勘察资料经审图办审核通过后计算)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1、设计内容含建筑改造设计,市政景观设计(含配套设施、道路、管线综合、雨污水管线施工图、海绵城市施工图、给水管线施工图、室外消防给水管线施工图、室外消防联动电气施工图、景观施工图),地下室施工图(含建筑、结构、水、电、通风、勘察、测绘、室内装饰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等。)
2、勘察范围:满足主体设计单位对本项目的“详细勘探及测绘基本要求”;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
五、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2、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拟选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3、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6)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a.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4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 ”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b.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 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设计费报价50分,编制技术文件40分,资信、实力及业绩10分。
(二)评标细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商务标等方面进行评审,具体办法如下:
1、设计费报价(50分):
设计招标控制价为:230万元。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5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
2、编制技术文件(40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70%。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的措施(3分)
(2)施工图设计安全性和合理性措施(3分)
(3)每平方米钢筋含量和混凝土含量合理性措施(3分)
(4)施工图设计经济性和合理性措施(3分)
(5)建筑节能措施(4分)
(6)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分)
(7)拟投入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结构、资历等状况(5分)
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各专业确保2名以上(含2名)国家注册师(其中,建筑专业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电气专业需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需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5分),少1名扣5分;
(8)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4分)
(9)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3分)
(10)设计过程中的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4分)
(11)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保障;(5分)
①。后续保障措施(2分)
②。后续服务时限(3分)
在镇江市设有常设机构或办事机构(需提供镇江市常设机构或办事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并承诺遇到问题能1小时内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场立刻解问题(3分); 在江苏省设有常设机构或办事机构(需提供江苏省常设机构或办事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并承诺遇到问题能3小时内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场立刻解决问题(1分)。常设机构或办事机构不重复计分,最高得3分。
3、资信、实力及业绩(10分)
(1)企业资信及实力情况(2分)
企业获得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①企业业绩 (6分)
a.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获得省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发证时间准。)
b.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15000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室或地下人防设计)设计的得1分,(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c.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1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勘察得1分。(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d.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海绵专项设计合同原件)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2013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获得市级设计奖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设计奖的得2分,最多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三)定标办法: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的下载
请申请人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00元后,于2016年8月20日00:00至2016年8月24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6年8月20日00:00至2016年8月24 日 24:00止。
十、其他
1、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止时间一致。
2、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4、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不集中组织答疑。
5、付款方式:本工程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支付中标价20%,工程勘察完成并审查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30%,工程全套施工图设计完成并审查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40%,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官塘桥路200号
联系人:朱 峰
电 话:0511-8085012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城隍庙街6号
联系人:李为泉
电 话: 0511-85016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