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1号综合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工程,已由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平发科发[2015]2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宁夏石嘴山隆骏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渗滤液提升池工程和防护围栏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7.6951公顷。总投资概算6298.99万元。本次工程为该项目的三标段渗滤液提升池工程(3个)和七标段防护围栏工程。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与前进农场交界处(平罗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
三标段:渗滤液提升池工程(3个) 七标段:防护围栏工程
2.4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质要求(三、七标段均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2013——2015)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本资投标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外地企业必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3 投标单位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且可以同时中两个标段。注:投标单位如同时投两个标段,项目经理须提供不同的注册建造师(即:两个标段的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建筑施工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18时30分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登陆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http://www.szsggzy.cn),报名时需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上传。因系统更新,项目发布变更公告,会在系统中选择以短信方式通知潜在投标人,通知号码统一使用0952-2816561。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务必使用手机号码做为联系方式,并保持24小时畅通,已备接收项目信息。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联系电话:13309592234,0951-7805195,7805196。
4.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文件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近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
4.4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开标现场缴纳),图纸另收取工本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应严格按报名系统产生的“基本账号 + 虚拟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前不再换取收据。保证金缴纳是否到账情况请各投标人用“CA”锁报名系统自行查询,或及时关注中心通过0952-2816620向报名联系人手机发布的到账短信通知,交易中心财务不再受理查询事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 9月1日9时00分,投标地点为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三馆一中心东侧、长庆东街与五岳路交界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石嘴山隆骏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陕西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分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国安巷63号
联系人:谢涛 联 系 人:赵丽芳、张绍妹、杜刚
电 话:0952-5895018 电 话:0951-6084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