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乏汽回收装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锅炉定期排污扩容器乏汽回收利用项目(包括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相应设备的生产或供应能力,以及该系统的设计、安装能力,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项目的业绩和其运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报名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可扫描的营业执照),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近二年三项以上同等规模同类业绩合同或证明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可扫描复印件)进行确认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东五路57小区(左岸阳光)1#楼4单元8楼
邮编:832000
联系人:刘奕军、岳喜兰 电话:0993-2089133
传真:0993-2089033 邮箱:xjbzsh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