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60838-KC01-K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中铁城A2地块三期 29 # 、30 #、 31 # 、40 #楼工程勘察 ,已由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长汽车经发字【2014】40号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铁置业集团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铁城A2地块三期 29 # 、30 #、 31 # 、40 #楼工程勘察。
2.2 项目位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丙三十七路、西至乙七路、南至自立西街、北至空地。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招标规模:中铁城A2地块三期 29 #、 30 #、 31 # 、40 #楼工程勘察 ,总建筑面积 7148.27 平方米( 其中, 29 #楼建筑面积 865.79 平方米,2层; 30 #建筑面积 2599.62 平方米,2层 ;31 #楼建筑面积 2771.17 平方米,2层 ; 40 # 楼 建筑面积 911.69 平方米,2层) 。
2.5 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 7个日历日完成 。
2.6 招标范围:完成中铁城A2地块三期 29 #、 30 #、 31 # 、40 #楼工程勘察工作。
2.7 计划总投资: 1508 万元 。
2. 8 服务承诺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 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 ,近年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且有过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投标单位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09A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 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 2016年 9 月 12 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开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置业集团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邢进
电 话 : 0431- 89346676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人: 姚萍、张强
电话: 0431-85832429转801或人工转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