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河渠管理处委托,就洛河同乐园橡胶坝袋更新暨华林园水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河同乐园橡胶坝袋更新暨华林园水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DYZBLY-2016-024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6〕121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洛河同乐园橡胶坝袋更新暨华林园水毁修复工程设计,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0天内,共一个标段。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4日18:00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6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五室评标一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高跃宏、胡云杰、牛新华、徐建红、张白鸽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老城区环城西路2号
八、中标金额:113000.00元(壹拾壹万叁仟元整)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6年8月22日(应是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河渠管理处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55号天泽大厦11楼1119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379-63256005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联 系 人:韩女士(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2302)
电 话:0379-65199600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五、附:洛河同乐园橡胶坝袋更新暨华林园水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