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鹤壁市鹤山区独立工矿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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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PZZB-20160805 |
批复编号:鹤发改投资〔2016〕1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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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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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预算(元): 一标段:1400000.00元 三标段:1260000.00元 四标段:1051250.00元 八标段:456000.00元 |
保证金(元): 一标段:2800元 三标段:19000元 四标段:6000元 八标段: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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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鹤壁市鹤山区综合执法局 地址:鹤壁市鹤山区 |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先生:0392-281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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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卫河路与衡山路交叉口 |
联系人(联系电话):任先生:0392-6860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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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山区财政局 地址:鹤壁市鹤山区中山 |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女生:13613929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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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一标段:勾臂式垃圾车20辆; 三标段:电动翻斗式垃圾车21辆; 四标段:电动三轮车145辆; 八标段:环保型清扫车3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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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的生产内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取得厂家(制造商)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企业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证明的《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法定代表人); 6、一标段:投标人所投的车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信部公告过的车辆,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以上证明附至投标文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技术参数须与国家工信部公告车辆参数吻合,能保证上牌(保证书附至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4)、厂家(制造商)唯一授权书(5)、 一标段需提供所投标产品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3C”认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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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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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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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24日15:00至15:30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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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 年8月24日15:30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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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 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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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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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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