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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江乌弄龙水电站者皆、洛科弃渣场二期防护及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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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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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云南昆明市
有效期至: 2016-08-3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8-23 10:0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云南 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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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云南澜沧江乌弄龙水电站者皆、洛科弃渣场二期防护及维护工程项目业主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施工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同名称:云南澜沧江乌弄龙水电站者皆、洛科弃渣场二期防护及维护工程
2.2 合同编号:WNL2016/T2
2.3 所属行业:能源
2.4 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
2.5 所属地区:云南省
2.6 资金来源: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筹集
2.7 工程概况
乌弄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境内的澜沧江上游河段上,是澜沧江上游河段规划7个梯级电站中的第2级电站,上游为古水水电站,下接里底水电站。坝址下距里底水电站约19km,维西县县城约125km;上距德钦县城公路里程约90km(接214国道)。德维公路从工程区左岸穿过。
乌弄龙水电站枢纽工程为二等大(2)型工程,电站以发电为主,水库正常蓄水位1906.0m,总装机容量990MW。枢纽建筑物主要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电站进水口、地下厂房系统、泄洪表孔以及冲沙泄洪底孔等组成。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1909.5m,最大坝高137.5m,坝顶轴线长度247.10m。
电站主体工程(包括枢纽工程、导流工程、公路工程、料场开挖剥离等)的土石方总开挖量为826.46万m3(自然方),经土石方平衡后,工程弃渣总量732.01万m3(自然方)。为满足电站施工开挖弃渣堆放的需要,电站主体施工布置了7个弃渣堆放场,本合同涉及者皆和洛科弃渣场。
者皆弃渣场位于坝址下游约9.4km的真朴村者皆社,地处澜沧江右岸Ⅰ——Ⅱ级阶地及两沟沟口洪积扇上,场区内有Y6路经4、6号临时索道桥与德维公路相连,场地地形高程约1799m——1865m,占地面积约15.8hm2,计划弃渣约200万m3。洛科弃渣场位于坝址下游约10.7km的真朴村洛科社,地处澜沧江右岸Ⅱ级阶地上,场区有Y6路经4、6号临时索道桥与德维公路相连,地面高程1815m——1830m,占地面积约20.7hm2,计划弃渣约275万m3。场地具体条件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2.8 合同工作内容
本合同承包人应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招标文件规定及本合同招标图纸、施工图纸所示的渣场防护工程施工内容:
本合同承包人只实施渣场和本招标文件所附招标图纸、施工图纸所示渣场边坡防护工程及截排水工程(渣场二期防护及维护工程)相关工作内容。工程项目内容主要有场地清理、弃渣边坡修整及推平、干砌石护坡、浆砌石截排水沟及坡面台阶,土石方开挖及回填、边坡覆土绿化措施等工程,以及渣场的运行管理维护等。
(2)Y6路(起点:6号索道桥右岸桥头;终点:至姑布移民点与纳西一条街衔接)路基整平及路面面层施工和施工期运行、维护(含洛科桥),以及部分路基开挖和级配碎石施工。
(3)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其它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
(4)弃渣场场地施工期间的日常维护管理及安全巡查;
(5)本合同永久工程验收移交前的管理维护及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6)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含水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施工及生活垃圾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控制等;
(7)其它与合同有关的工程项目及业主指定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工程项目。
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16年10月25日开工,全部工程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体系认证。
(4)投标人的业绩:过去5年内成功施工过与本合同工程规模和技术难度相似的工程。
(5)财务状况: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6)施工设备:用于本合同的施工设备完好,并在数量上和容量上充分满足工程要求。
(7)主要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其中担任本合同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程师。
(8)近五年内在澜沧江流域的水电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9)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维西县巴迪乡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212室计划部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2)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3) 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5.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5.1 招标人统一组织各投标人于2016年8月31日9∶00 时在云南省维西县巴迪乡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营地集中前往工地现场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到达云南省维西县巴迪乡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营地,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的交通车辆等必需品由投标人自备,费用自理。
5.2 招标人定于2016年8月31日下午15:00时在云南省维西县巴迪乡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标前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双层包装密封)。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4日上午10∶00 时,地点为云南省维西县巴迪乡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报告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未按规定附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16年9月24日上午10∶00 时,在云南省维西县巴迪乡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报告厅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随身携带有效证明文件)出席。
8. 其他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邮政编码:650214
联 系 人:庄 友 0887-8636041;
明仁贵 0887-8636069;
传   真: 0887-8636044
联系时间:上午:8:30——12:00时 下午:14:30——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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