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根河市党政机关多功能会议室工程已由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根发改投字(2016)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104.14平方米。利用政府大楼原有主体基础设施,在政府大楼西侧用地112.5平方米,层高5层,建筑面积562.5平方米;在党政联合接访中心业务用房西三楼基础上新增会议室,建筑面积541.64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根河市中央街5号政府办公楼。
2.3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2.4成果提交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
2.5招标控制价: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至少应包括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投标单位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结合项目情况自行增加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与原件必须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河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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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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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00.00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登录邮箱自行下载(邮箱账号:ghggzy11@163.com.cn,密码a123456789)。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根河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ghcqjyzx@126.com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3日内在指定邮箱ghcqjyzx@126.com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016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