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9】1829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保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2×340MW机组保洁工程
2、项目地点: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位于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电厂建设厂址位于乌兰浩特市区西北约2.0KM处,厂址东北紧邻白阿铁路。西北紧靠省级大通道。
3、招标编号: NMNY-XA-2016- BJ001
三、工程范围及界限:
本标段工程范围及界限如下: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锅炉房、汽机房、输煤系统、脱硫系统、脱硝反应区、主集控室、主集控会议室、主厂房卫生间、厂区道路及垃圾清运、厂区绿化及维护、办公楼楼道及卫生间、办公楼会议室、公寓楼楼道及卫生间、公寓楼内各招待间、(全厂电气配电间、除尘集控楼、化学集控楼、输煤集控楼、除尘集控室、#1、2炉引风机室、污水处理室、化水车间、中水间、空冷岛、氢站、氨站、启动锅炉房、燃油区、升压站、化学汽水取样间、机组排水槽、综合排水泵房、锅炉电子间、汽机电子间、灰库、渣仓甲方自行维护,不在本标段)等保洁维护项目所有工作。
工期:本次保洁工程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四、投标资质及其它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业绩、信誉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连续三年内完成的类似火力发电厂保洁项目的业绩且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至少一份合同)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份。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税务登记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须提供最近连续三年内完成的类似火力发电厂保洁项目的业绩且需提供业绩合同(至少一份合同)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
地点: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电力物资供应公司一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技术标书联系人:李文平
联系电话:1524822819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路鄂尔多斯大街55号电力物资供应公司一楼西101市场部
联系 人:刘雅晶
联系电话:0471-6527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