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CB-ZB-201608-C0401-065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包钢巴润矿业分公司粉尘回收处理项目进行招标,主要内容为对巴润选矿厂除尘粉尘进行处理,同时回收粉尘中的铁精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承包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290万元。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设有安全管理机构,设有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作业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
3.4 投标人须自备罐车,罐车驾驶员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明;
3.5须具有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
3.6在包钢(集团)公司没有不良业绩,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钢厂区支行
帐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
【首次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上全套原件或扫描件;其余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14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401房间(原包钢环保楼)。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6.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异议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包钢招标中心提出异议。电话:0472-2189624。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生产部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指挥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399
业主单位:包钢巴润矿业分公司
联 系 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4722188825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
联 系 人:王先生 郑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621 0472-2189625
传 真:0472-2189623
电子邮箱:bgzbzx@163.com



